天津市疫情管理办法(天津市疫情管理办法细则)

4月30日零时起,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调整为二级自2020年4月30日零时起,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具体说明如下:调整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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